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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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公平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咸丰县明龙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行政协议及行政补偿一案

咸丰县明龙石业公司与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全部缴纳采矿权出让金。年至年间,经明龙石业公司申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续为其办理了三次采矿许可证。年6月9日,明龙石业公司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关于办理明龙石业公司沙道湾大理石矿采矿权延续登记的请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其于年9月1日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已到期,不符合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法定条件。明龙石业公司遂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考虑到企业按照行政机关批准的采矿许可证所对应的有效期限及年生产规模无法完成所缴纳采矿权出让金对应的全部矿山资源量的开采,如果严格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终止合同的履行,对企业有失公平。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行政机关同意对企业采矿许可证期限进行顺延并对案涉矿山新增矿产资源进行了相关协调处理,避免矿产资源浪费。本案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民营企业对行政协议的信赖利益,以及行政协议履行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案例七

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为企业上市扫除障碍

——某工程公司与陕西某安装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案

某工程公司与某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工程公司的保全申请,依法冻结了安装公司1.06亿余元银行存款。安装公司向法院反映,称该公司正在筹备上市,此时巨额流动资金被冻结,将会对公司上市和正常经营造成极大负面影响。针对市场主体诉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听证、实地走访,充分考量双方诉讼利益。本案保全标的额过亿,如果要求安装公司提供相应价值实物担保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最终,经过调查评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安装公司提交的银行保函担保并及时裁定解除了对安装公司账户内1.06亿余元存款的实际冻结。面对市场主体的需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呼必应”,积极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程序,评估过程中,秉持审慎善意司法理念,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对司法行为有可能对涉案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并做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努力将司法活动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了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之间的平衡,既坚持了司法的公正严明,又体现了司法的善意文明。

案例八

依法发出跨国禁诉令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提供司法保护

——小米公司与美国交互数字公司专利许可权纠纷案

美国交互数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交互数字”)拥有无线通信技术和视频编解码技术,参与各类无线通信国际标准制定。该公司曾向中国承诺:将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条件,向专利实施者发放实施许可。自年始,小米通讯技术公司及关联公司和交互数字就专利许可进行了多轮谈判,无果。年6月,小米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请就专利许可使用费进行裁决。美国交互数字公司知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随即在印度法院起诉,指控小米侵犯其专利,并申请专利许可费率裁决及禁令。同年8月4日,小米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禁诉令保全申请。交互数字在印度提起诉讼,与小米公司在武汉提出诉讼为平行诉讼,目的在于人为设置管辖权障碍,排斥中国法院管辖,使得中国法院裁判难以执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小米注册地在中国,且关联公司之一位于武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该案是中国受理在先,印度受理在后,在国家间发生平行诉讼时,原则上应该由先受诉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在本案审结前,暂时禁止交互数字提起诉讼,不会对其造成实质损失。遂于9月23日作出裁定,要求交互数字立即撤回或中止在印度诉讼,且不能在全球任何法院针对小米公司申请专利许可费率裁决及禁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跨国禁诉令,管辖适用和裁决依据合法、合理,符合国际惯例,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知识产权竞争提供了司法保护,也促进了我国法院对于裁判全球专利许可费率的探索。

案例九

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处理损害企业利益的不当司法行为

——汉口银行与襄阳市宝诚集团建设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年8月,襄阳市宝诚集团建设工程公司因经营需要将价值余万的商铺抵押给汉口银行,获得万贷款用于经营,后因垫资施工1.9亿元以致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导致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年,宝诚公司被汉口银行起诉到樊城区人民法院。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了宝诚公司在万宝(丰禾盛项目)的1.9亿应收账款,年2月又冻结了宝诚公司在中铁十一局的劳务款万元。据调查了解,宝诚公司已陆续归还汉口银行本息万元,尚欠本金万元(利息待清算),而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的标的额则达到2亿元,严重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樊城区人民法院给予案件承办人聂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执行局副局长乾某某、执行团队负责人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樊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某进行了约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刀刃向内,及时通报该负面典型案例,并对因不当司法活动损害守法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传递了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案例十

依法纠正超标的查封案件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鲍某某、杨某某与湖北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大分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执行案

鲍某某、杨某某与湖北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才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大分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民事裁定,冻结才华公司、才华公司南大分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价值的财产,后将两公司名下82套房产予以查封,另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资金均予以冻结。才华公司、才华公司南大分公司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实际查封案涉房产总价值为元,属于超标的查封,对超标的部分应予以解除查封。故裁定解除对才华公司、才华公司南大分公司基本户的冻结以及部分房产的查封。针对上述问题,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负有主要责任的承办人孟某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执行局副局长吕某、执行庭庭长朱某某和负有一定责任的合议庭成员李某某、喻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该案及时纠正了超标的查封行为,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原标题:《湖北法院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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