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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以下为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我国邮政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行业发展,顺应行业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改善从业人员和用户体验提供技术支撑。
为做好上述国家标准的宣贯解读,我们今天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先生,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莹女士,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为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快递电子运单》(GB/T-)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GB/T-)两项国家标准,近日已正式实施。下面,我就标准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是服务生产、促进消费、畅通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建立通达全球的寄递服务体系,推动邮政普遍服务升级换代,加快快递扩容增效和数字化转型,对邮政普遍服务、快递服务两大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迫切需求。《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充分总结了近年来邮政行业标准化实践经验,融入了新技术新材料等最新科研成果,对于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邮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基于年发布的邮政行业标准制定。该国家标准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明确了快递电子运单上码号区、目的地信息区、收件人信息区、寄件人信息区、内件信息区、签收区等不同区域及信息内容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划分与布局。特别是,该标准提出了快递电子运单所用纸张、背胶、油墨,以及字体字号、隐藏及加密处理、胶粘物理性能等一系列技术指标,并给出检验方法,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使用和检测,更好地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
《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国家标准顺应我国邮政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需要,提出了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编码维护要求。标准中给出的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由国家(地区)码、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码、寄递位置码等基础编码,以及企业码、物品属性码等扩展编码两大部分组成。该标准的发布实施,首次实现全行业地址信息及编码体系的统一,有利于解决各寄递企业编码不一、维护成本高、无法共享的问题,推动实现共同收寄、分拣、配送;有利于方便用户下单、提升用户体验,对于帮助快递小哥实现路径优化和位置导航具有辅助作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配合国家邮政局,加大对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力度,进一步提升快递电子运单等绿色包装产品应用水平,鼓励寄递企业积极采用通用寄递地址编码,支撑构建畅通高效、开放共享、安全可靠的寄递物流服务体系。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耿欣:
谢谢徐长兴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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